「法治」是一種制度,不同的國家或地方在不同的政權下都有她的一套制度,該國的人民、政府、任何組織或身份之人士均須遵守這個「遊戲規則」。「遊戲規則」一旦訂立,不能任意更改,如需增減或修改也必須通過「制度」來進行。人民、政府、執法者、任何組織或團體都不能繞過制度「打茅波」。
「法治」與「人治」是相對的概念。「法治」的意思,就是一個國家/地方的任何社會事務,均是根據該國家/地方制訂的法律、規章來處理,而不是依照政府或政權,甚至是個別的掌權者或是執法者的意志和判斷來處理。這就是「法治社會」與「人治社會」的分別。幸運地,我們一直都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的地方。
多年來,香港的法治和獨立司法系統在國際上是被高度認可的。作為香港人,我對香港的法治充滿信心之餘,也為此而感到自豪。儘管香港已回歸中國,成為中國的一部份,為保留香港在國際上的獨特價值,兩地在回歸後實施「一國兩制」政策,使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中的「獨立和可靠的司法系統」得以保存。
國際金融機構、跨國企業用行動和資金身體力行地為香港法治、獨立而可靠的司法制度投下了信心的一票,因此世界各國的資金和人才都匯聚香港,使香港成為一個世界罕有的國際金融中心,在國際上擁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崇高地位,這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
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尊重法治,因為這是社會「遊戲規則」的根本,有規則社會才能有效運作。然而,不同國家政權下的「法治」顯然都有差別,當一個政權的本質改變或「被改變」,使原有法治精神的根本被動搖,則我們作為市民,除了做一個「好市民」去遵守現有法律外,更須要提升一個層次,運用獨立思考判斷事情的合理性,然後進而再提升上另一個層次,我們須要思考改變現有政權本質的「外力」背後的意圖,而不是抱著事不關己的態度,冷待這些「暫時不影響自己」的問題,盲目服從政權的權威。
當一個政權因為一些政治目的,意圖「合法」地通過或處理一些事情時,人們就要有「不認同」的意識,並不能因為純粹為尊重法治,而不去思考法治以上的問題,因為「法治」會因為政權本質上的改變而慢慢有所變質。
今天,我們的香港生病了,今天的社會很可憐。我作為一個80後,有自己的事業,算是生活無憂的一群,我承認我對「政治問題」的底線已比較低,但面對今天香港的「政治暴力」,我認為已觸碰了我的底線,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再有絲毫的妥協。對於踏入「收成期」的人而言,他們普遍傾向願意以「妥協」或「接受現實」去換取今天的「繁榮安定」。或許,當權者就是看中這一點,選擇在今天香港這個繁榮社會,意圖無聲無息地進行「收割」。
我不妥協,並不等如我認同或鼓吹暴力抗爭。我尊重法治精神,尊重「遊戲規則」,參與得這個「遊戲」就必須要遵守現行的規制,但我不滿任何「力量」強行、不合理地試圖去一步步改變我們現行國際高水平的規則和制度,這是更暴力的暴力。
送中條例,若非100萬人、200萬人上街,條例早就被強行通過了,而香港現行的高度自治的獨立司法系統將會出現瑕疵,國際投資者將會對香港失去信心,影響非常深遠。
看見一班90後和00後,他們是我的後輩,我嘗試站在他們的立場,他們的人生只是剛剛開始,因此他們會較直接看到社會上的問題,甚至乎我認為他們所看到的問題比我們更長遠、更高層次,因此才會有這種激進的抗爭行為。
不論是警察抑或示威者,他們都是這次「政權暴力」抗爭下的磨心。在我眼裡,在事件發生前他們本質都是無差別的香港人。看見香港如此撕裂,我很心痛,也憤怒有政權為了統戰的「偉大」目的,令香港如此分化。
事情發展到今天,令我最失望的是政府竟然對民意的視若無睹。對多年來一向重視民主自由的香港市民來說,是一種「強姦」。全民激動是因為大家都親眼看到政權的變質,連政治敏感度較低的中產階層、商界、政府公務員,以至各個專業階層人士也群起反抗。以前我們香港人只須努力工作,專心投資,香港日常發生的政治都是「小問題」,因為我們都認為香港的法治可以守到這一關,但今時今日,在現今的政權局勢下,我們知道已經不行。
「法治」是一種制度,雖然我們都清楚法律不可能完全公平,但它仍是公認下最好的制度去維持社會的運作,因此我們都需要遵守和保護我們的法治。唯一有能力改變現有法制的是政權,因此若有政權意圖不合理地、不理民意地強行改變我們現有的法治基礎,我們就必須要努力去守護。否則,規則一旦改變,十年後,二十年後,香港還會是香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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