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6日 星期日

勿以「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的思維思考


我不同意「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的邏輯,但無可避免地大多數人潛意識裡都運用這種邏輯思維思考。在大多數人眼中只有兩種顏色,不是藍便是黃,然而這種「分黨分派」的思維,只是搞政治的人想出來的一種分化手段。

按以上的邏輯思維,大部份人認為凡是反對政權的施政方針的人,在現今社會上會被稱為「非藍絲」,即「黃絲」,即是支持暴力的一群,在內地人眼中更等同支持港獨的一群。

大家要明白,在正常情況下大部份市民都不應該,也沒有這種能力大搞政治。不搞政治而理性的人只會講道理,想最佳的解決方案,大家都希望香港回復昔日的光彩,而非低層次地表達自己支持藍或黃的立場。

在理性層面上思考,暴力(不論是抗爭者或警方)對社會而言都是一種社會成本,是無可置疑的,而這種成本大家都不希望產生,大家都希望儘快將之減到最低,而採取甚麼解決方法才是關鍵。

當有人認為政府引用《緊急法》繞過立法會的正常程序立法有用,同時大家可能忽略了以此方式立法所帶來的影響,包括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獨立司法、三權分立的法治制度將受到重大挑戰,為政權凌駕法治打開了缺口。香港人或前線激進的抗爭者是否會接受這一套?支持政府的一方是否有十足信心此舉是一服即好的良藥?還是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一相情願的「良藥」?

以上種種都是未知數,但從事實看來成效果似乎未見其利先見其弊,抗爭者的反抗意志被進一步激發,殘局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社會矛盾只會日益加深,我個人看不到政府「用藥」的這個方向能走到問題最終得以解決的盡頭。

作為投資者、商人,怎會喜歡政治,更何況暴力?對我們金融界、商界而言,政治與暴力都是成本,我們當中(至少我不會)沒有人會利用政治和暴力來盈利。我希望重申的是,在我的思維當中沒有藍/黃,也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問題千絲萬縷難以分析),這些其實都不重要,不應該是重點,重點應該是如何解決/緩和當前社會面對的問題。想要去解決問題,就必先要想問題的根源。如果問題的根源是硬通過「送中條例」所引起,今次引用《緊急法》立法是解決問題還是重蹈覆轍、火上加油?這還未計算對香港司法機制帶來傷害的額外成本(對於違法的抗爭者,執法機關一直都在執法,因此暴力是治安問題,而非對獨立司法機制的影響)。這問題沒有絕對肯定的答案,但從社會不同取態人士的心理分析,大家可能又會得出不同的答案。

大部份朋友、商界夥伴都勸我不要表態發聲,對生意和投資百害而無一利,更可能會引來持不同意見的人士誤會和攻擊,我也知道在當前局勢的壓力下不是所有人都能保持理性討論,也沒有道理可言。但我知道自己的身份除了是企業家、專業投資者外,也是香港人,前者是角色,後者才是自己,做回自己,憑良心說話比起一切來得更重要。

58 則留言:

  1. 香港法治已死,而这和反蒙面法没有关系。当大量的暴徒堵路,烧火,破坏港铁,通过起底、欺凌手段,让反对暴力的人灭声,而这些所谓的泛民,黑衣人的支持者表示看不到,绝不割席的时候,法治已经死了。如果说争取民主这么伟大的事情,要通过蒙面的形式,我绝不认同。
    要解决今次的事件,首先要所有的人一起和暴力割席,大家一起坐下来,平心静气的讨论,不分蓝黄。各位是否首先做到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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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同意你的觀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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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陳述事實的某一部分而忽略其他重要因素,去達致閣下的推理,正正和江湖中騙子手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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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求同存异吧。只是希望大家有个共同的底线:反对暴力。 当然,我承认我讲的肯定是不全面的,这么复杂的事情我是没这个本事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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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多謝您!客觀的分析,但當權者已完全失去理性及向方,而將所謂止暴制亂强行執行『緊急法』,香港已沒有明天,我衹看到黑暗的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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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Starman, 以前很欣賞你正面教導年輕人發奮圖強,但現在只看到你一味譴責政府, 並沒有睇到你對任何暴力行為的割席!况且,逃犯條例已撤回,越來越劇烈的暴力你認為政府可以點樣做?越退缩祗會被認為暴力越強越可以達到佢哋嘅目的,但五大訴求,根本唔可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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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現在大家同坐一船,個船長唔掂,班船員企埋一边,有班乘客不滿放火破壞,有班抗議罷工,有D人就坐救生艇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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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謝謝您,憑良心說話比起一切來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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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非常認同Junhua,現在已經太多暴力、燒火、欺凌,無論什麼偉大動機都吾係破壞法治的借口,我本人認同用緊急法去減少暴力,已經不是黃與藍之分,而是反對暴力或默許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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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香港人普遍太自私了,才有今天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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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feel到好多人係被多年的毒蘋果等媒體洗腦洗到中毒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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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好多人對每一件事有既定立場 雙重標準 把自己認為岩既野就當係世界真理
    其他人做既野就係破壞法治 比人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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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Starman你好,小弟今年買了你的書,深被bond+reits投資策略吸引。有個問題想請教你,你在書中講債可以做孖展,而reits就應該用債息買。我持有美債,做孖展後現金是USD-40K.債息會把負值減少而不會有現金,請問我應該怎樣買港/新加坡reits?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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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Starman,你有無眼嘅,睇唔到暴徒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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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這還未計算對香港司法機制帶來傷害的額外成本(對於違法的抗爭者,執法機關一直都在執法,因此暴力是治安問題,而非對獨立司法機制的影響)」

    Starman兄已特別多打一句解釋暴力不是破壞法治,暴力只是治安問題,真正破壞法治的是政府。

    不少留言者提到破壞死物、堵路等是破壞法治,已是錯誤理解。法治是Rule of Law,示威者破壞公物而被警方執法拘捕,已是法治的彰顯。正因法治健全,故示威者無論如何都要為其行為負上責任。

    反而政府強硬推行緊急法,就是破壞法治,將變Rule of Law變成人治(Rule by Law),一人號令,萬人臣服。警察濫用暴力,而無任何機關可以調查追究,也是破壞法治,警察通例公安條例刑事罪行通通如同虛設。

    政府凌駕法治,無需議事便獨裁法例。警察凌駕法治,使用暴力而沒有責任。 拘捕是依法,判罪是交由法庭。 香港法治下是無罪推定,在未判罪前,所有疑犯都是良好市民,警方要做的是只是搜證。警察毆打、用槍械射擊且永久傷害示威者而能逍遙法外,就是沒有法治。

    試問這個政府草擬了引起各界以至各國際極大爭議的逃犯條例,卻仍硬要通過,還不計毀滅了香港法治美譽,警隊名聲,賭上香港年輕人性命,比起單單無路可退的示威者,何者更令投資者和居民心寒?

    相信Starman的讀者都有一定質素,希望以上能為大家提供一部分新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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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院已對民主派提出的《反蒙面法》禁制令做出了初步判决,談到是否獨裁和凌駕法治,香港相信和遵重香港司法最終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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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政府強硬推行緊急法是破壞法治? 法院已對民主派提出的《反蒙面法》禁制令做出了初步判决。
      警察濫用暴力,而無任何機關可以調查追究,也是破壞法治? 警監會,你唔信唔等如無。
      相信Starman的讀者都有一定質素,希望以上能為大家提供一部分新的觀點? 你暗示異見者無質素,我說你比人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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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只是幾個示威者違法,然後警方執法,這是治安問題。
      當大量的違法者以暴力進行破壞、恐嚇、執行私刑,警方不能執法,又有大量人士阻止警方執法,美化暴力,支持/鼓勵違法的行為。法治便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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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Starman and Kwan的眼界真是比常人高好幾個 levels, 佩服;而且亦解釋得很清楚,簡單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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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要不是暴徒沖入立法會阻止二讀送中條例, 大家香港市民已經直接送中接受中國法律, 間接破壞三權分立了. 用破壞死物的成本和死去年青人的生命比較, 又如何能說出: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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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請問starman 有無研究新加坡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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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本來想說的話不少,但明知星人兄從不回覆,還是省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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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Kwan 非常同意你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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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立法會大樓被破壞,反對暴力的議員被針對,辦事處被攻擊,祖墳被破壞。
    執法的警方被攻擊,面對廣大的違法行為無力執法。
    警員、警署、甚至總部都被連串的攻擊,警員被起底,家人被欺凌,市民被警告不能加入警方執法。
    司法機構被圍堵,向法官施壓輕判暴徒。
    此外
    報導違法暴力較多的TVB被針對,記者被攻擊。記者都把鏡頭對著警方,只說警方暴力執法,少提或隱藏暴徒的極端暴力違法行為,甚至美化暴徒的行為,誤導觀眾/讀者。
    相反意見的市民被攻擊、施暴。
    相反意見的商店/商場被攻擊、破壞。
    鐵路系統被攻擊、破壞得慘不忍睹。
    不支持暴徒的校長被圍堵,謾罵,甚至攻擊。

    面對以上種種,在立法、執法和司法上都出問題時,都不認為影響法治!卻在政府要用非常手段去糾正問題時,說是政府破壞法治!
    香港還怎可以不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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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暴徒會被抓被告,那麼警察呢?(還是你相信警監會?一個連立案都無權的機構?)

      你追求的是和諧太平,我追求的是一個能互相制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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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香港有警察犯法,是會被抓的,只是你選擇不相信而已。
      樹大有枯枝,過去警察因犯法而被抓的案例有不少。
      警察也會抓犯法的警察,不是靠監警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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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四個月來,沒有半個警察濫暴、沒有半個警察違反守則、個個都光明正大克己慎行。
      你相信嗎?事實就是沒有半個警察因此被調查。
      只要是止暴制亂中的行為,即使過火,都是電光火石間的明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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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除非有充分的表面證據,證明那一個警察犯了法,否則在暴亂未平之前,都不是去調查警察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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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FLMY: 你真係香港人但唔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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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睇過的直播不少,所以睇到很多暴徒犯法的行為,更覺得需要警察鎮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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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天大的好消息,減少競爭和緩解居住問題,有利於個人的職業生涯和收入。
    香港經濟即將見底回升, 有利於股市啊!!!

    中大調查:四成市民有移民打算 一成近期準備移民 (16:23)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1010/s00001/1570695506223/%e4%b8%ad%e5%a4%a7%e8%aa%bf%e6%9f%a5-%e5%9b%9b%e6%88%90%e5%b8%82%e6%b0%91%e6%9c%89%e7%a7%bb%e6%b0%91%e6%89%93%e7%ae%97-%e4%b8%80%e6%88%90%e8%bf%91%e6%9c%9f%e6%ba%96%e5%82%99%e7%a7%bb%e6%b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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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人大會否就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釋法?(文:盧文端)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96%87%e6%91%98/article/20191011/s00022/1570714599086/%e4%ba%ba%e5%a4%a7%e6%9c%83%e5%90%a6%e5%b0%b1%e7%b7%8a%e6%80%a5%e6%b3%95%e5%8f%8a%e7%a6%81%e8%92%99%e9%9d%a2%e6%b3%95%e9%87%8b%e6%b3%95-%ef%bc%88%e6%96%87-%e7%9b%a7%e6%96%87%e7%ab%af%ef%bc%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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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從來緊急法都不是正常去用,只有在有需要時用,如果經立法會,點樣緊急?至於你話法治受損,有呢條法就有機會用,何來受損?半世紀前港英政府也用過,之後法制崩潰嗎?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呢句話只對政府講?黑衣人為何又想用破壞解決呢?如果你話冇辦法,因為政府唔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咁是威恊還是對話?總的來說,你可能係投資高手,但你仍未看到這場運動背後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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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他將哩件事單純歸根於法治問題已經睇出他無任何政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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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從前有個大人,應承咗個bb仔啲野,但係無兌現過,個bb仔嬲到打爛大人間屋啲野,個大人就豪不留情咁狂打個bb仔,跟住啲人就話個bb仔好暴力,仲支持個大人殺埋個bb都無問題,請分清楚黑白啦唔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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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應承,咁即係暴力可以解決問題?請分清楚黑白啦唔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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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Starman 的看法很清楚; 我們不是去問Starman, 而是就Starman提出的見解, 想想自己的定位及答案:

    1. 法治系統的破壞與公共設施的破壞, 哪個需要付出高昂的社會資本?
    2. 示威者的暴力/違法有法治系統懲處, 警察及政府違法, 用哪一個系統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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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五大訴求包括了撤銷暴徒的控罪不起訴,如果答應的話,也就是告訴全世界,在香港有足夠大的暴力便可以凌駕法治不被起訴,香港的法治更加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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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純討論:

      政府先破壞法治系統》示威者和平表達》政府再破壞法治系統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然後面臨起訴 》政府再更加破壞法治系統》示威者破壞公共設施

      這是一個政府與人民互動的結果,只看一面(示威者破壞公共設施),仍未能回答:政府違法, 用哪一個系統懲處?

      註:我不反對懲處示威者 (但是否以最嚴重的「暴動罪」為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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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FLMY 以你嘅邏輯,所以差人咪可以不計後果,不斷以維護法治之名,去破壞法治。
      因為佢哋知道自己可以凌駕法治不被起訴,香港的法治更加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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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 FLMY: Simply Speaking, 政府破壞Rule of Law, exercises “Rule by Law”。
      示威者要求政府管治社會Rule of Law,政府不聽,仍然以“Rule by Law” 來扮Rule of Law ,一般市民聽見政府仍以"法" 管治,不以為意。

      示威者再要求政府管治社會Rule of Law,政府以“Rule by Law” 來起訴。政治/社會問題是一個 "System"問題,只集中示威者的破壞行為,無助了解問題,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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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看到最早破壞法治的是暴徒在612的衝擊。
      絕大部分的暴徒都沒有被捕,被捕的也有大部分沒有被起訴,被起訴的也是絕大部分被保釋。
      在犯法的暴徒中,能夠以法治去懲治的,真是少得可憐。
      香港的暴徒這麼猖獗,卻受到很多人的支持和保護,那裡還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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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那些暴徒口講民主、自由,卻只有他們有自由,他們不斷攻擊不同政見者,只有支持他們的人可以發聲。
      他們甚至攻擊無辜的市民和商店,優品360的原罪就是老闆是福建人,美心的原罪就是創辦人的女兒公開說不合他們心意的說話,盡管她沒有參與管理美心,持股也少於1%。中移動、中銀香港、華為等公司就是中國的巨型企業。
      一般市民的罪行更多,包括搬動路障,影相,說出不合他們心意的說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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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傳媒之中,TVB會播出比較多暴徒破壞的行為,黃媒只影警察執法,少影或隱藏暴徒的暴行,結果TVB記者和採訪車被攻擊,要被滅聲,其他傳媒的記者都不敢影太多暴徒的暴行,言論自由沒有了。
      一般市民只能看到警察暴力執法,看不到暴徒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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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由於蒙面,難以證實是誰進行暴力違法,只要不在現場被捕,便很容易逍遙法外,以致他們視法律如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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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在這個時刻商界人敢於發聲實在難得。心盲的人只看到死物受破壞而無視制度上禮崩樂壞,四個多月來多少條人命無聲逝去?九成媒體歸邊,要銭有錢要人有人,還說警方受屈,報導不公?仲散播曱甴言論將人去物化,打到頭破血流話彰顯正義?若不是看過太多警方濫暴濫捕,普羅市民會同情示威者?法律不是為專權者服務,不要再混淆視聽,要做順民但也有良知方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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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所以,Starman是難得的"justice" (公義)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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