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5日 星期六

當變質的政權凌駕法治(續)


短短數個月,香港的「法治」制度已淪落至如斯田地。兩個月前的一篇《當變質的政權凌駕法治》,想不到今天竟然要寫下去。

香港今天的撕裂、人心惶惶,一切都是林鄭政府漠視民意,企圖運用自以為「足夠」的政治權力,在理據不足的情況下仍然試圖強行硬通過《送中條例》所造成。令人遺憾的是,引起軒然大波後,政權並沒有認真反思問題的根源,汲取經驗,今天竟然重蹈覆轍,甚至更進一步,繞過立法會的正常立法程序,引用《緊急法》直接訂立「禁蒙面法」。

政府解釋引用《緊急法》立法是根據基本法賦予行政長官的立法權力,是合情合法的做法。這是荒謬的解釋,按此說法,特首只需一個「合理」的「理據」就可以引用《緊急法》立法,至於「理據」是否「充份」和「合理」,又由特首來判斷。那麼,立法會可以解散了。香港人都是有智慧,會思考的,不習慣相信2+2=5的邏輯。

對香港人而言,本來要通過一條法例並沒問題,法例本身的內容還是次要,有識之士都明白「和而不同」,但令香港人突然醒覺和關注的是法例訂立程序和手法的質變。《送中條例》,政府缺乏咨詢,在200萬反對聲音下仍企圖以「以快打慢」的方式強行通過,觸發社會各界群起發聲反對,這是民意。然而,政權選擇漠視民意。

數個月來的紛爭,社會出現很多矛盾,姑勿論誰對誰錯,理智的一方應該以解決問題為重心,作為始作俑者的林鄭政府,理應以儘快平息民憤為首要。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很多種,儘管沒有一種方法是完美,但最少要給市民大眾的感覺是向前行一步,令情況有所改善,這樣雙方才有望達成共識,而不是越走越遠,火上加油。

可是,面對社會的紛爭,政府選擇了以武力鎮壓、賦予警隊無上權力、選擇性執法、製造白色恐怖等的威嚇式手段去「解決」問題,最後再以極權的方式立法「止暴制亂」。今天,市民看見的不是解決問題的決心,而是政權繼續漠視民意。

政權若沒有真正用心去聆聽市民的訴求,所謂的「與民對話」都只是一場公關表演,浪費大家的時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是古往今來每一位君主都需要明白的道理,對於今天儘管是極權主義下的政權,我深信這道理仍然適用。

你可以不認同暴力抗爭,你可以當五大訴求只是一個口號,你可以繼續對違法的抗爭者嚴正執法,但你決不可以肆意讓政權凌駕法治。

心痛我的香港,人微言輕,但不吐不快。

相關文章:

《當變質的政權凌駕法治》
https://www.facebook.com/974946689232967/posts/2529275343800086?sfns=mo

42 則留言:

  1. 感謝starman兄的敢言!

    我想現在討論哪一方比較暴力已無補於事,最重要是政府根本不願意踏出修補的一步,還要火上加油,一意孤行!

    當一個地方的立法和執法都出現如此嚴重的問題,真的很懷疑它的司法制度是否終有失守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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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starman兄的理性思考和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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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明辨是非,不懼藍血人攻擊,感謝你的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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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Well said Starman, especially for demonstrating intellectual integrity under authoritari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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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搞什麼深度對話聽取民意轉個頭走去立禁蒙面法。要解決要麼順從民意回應訴求,要麼就像64那樣強硬執法痛痛快快地打一場,現在搞到唔湯唔水,現在政府給人們的感覺唔舉棋不定拿不着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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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敢問starman 兄, 你願唔願意犧牲你既仔女,為佢蒙面,出去為法治抗爭?如果得,我都比個讚你
    呢個對你黎講係惡法,對好多家長黎講,係保護思想未成熟既仔女避免泛民利用,唔想仔女做犯法野,毀佢一生,覺得立蒙面法係好事
    如果今日比你揀住係一個自由但七国咁亂既香港,定住係家長式管治,無得講政府壞話但人人平安既星架玻?我覺得係後者,safety is more important than 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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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非常讚賞SaSa你嘅睇法。Starman, 你願唔願意叫你仔女蒙面去抗爭?!唔好祗講唔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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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hanks SaSa,
      現在係七國咁亂又冇出行自由、言論自由、著衫顏色自由😭,都唔知抗爭什麽?點解全個政府得警察和清潔做嘢?🤪 好多人思覺失調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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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hanks SaSa第一個站出來直斥其非。
      林鄭在推逃犯條例時做得不好,不代表就應該無底線的支持暴力違法行為,為暴徒推卸責任,為暴徒打氣,令違法暴力行為持續。
      在政治上,太多人眼盲心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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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政府做得唔好,但咁就可以破壞地鐵和商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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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有因才有果。如果冇人破壞,警察點會需要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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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一句因才有果 如果唔係政府漠視民意 又點會有人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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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Starman兄,太多人是非黑白問題根源都不懂分析,不願分析,不敢分析之際,難得你肯挺身而出說說公道話,俾個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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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一直都很欣賞starnman兄的眼光,分析能力, 但今次小弟真係不太認同了, 政治取向原來真的會令人眼盲,我也認同香港這班政府官員確實無能,房屋,醫療,教育無一樣做得合格,但將這政府推倒就可以解決問題嗎?別說香港人沒有實力推翻中共,就算有這機會, 你真的相信這班年輕人可以帶領香港嗎?我恐怕他們只會比中共更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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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的情況,只可能是越爭取、越倒退,香港不可能有實力擺脫中國,在不信任下只會收緊而非放鬆。
      香港元氣大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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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恆隆陳啓宗最新訪問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UhLhDcve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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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想多一步,繞過立法會的正常立法程序,引用《緊急法》直接訂立「禁蒙面法」,衍生出來不同社會反應,昨日好多人去櫃員機提款,提款數目看似好少,但反映咗對政府不信任嘅第一步!如果可以繞過正常立法程序的話,那怕下一步政府看到外匯儲備不斷下降,又引用外匯管制條例,限制市民轉換外幣或匯錢?一環扣一環,當變質的政權凌駕法治,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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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大家似乎焦點放在香港政府上,的確,政府的舉動一直都「十分奇怪和很低能」,亦錯過很多時機。假如我們可以代入林鄭的角色,可以做什麼? 可能是先成立獨立調查委會員? 順應民意就一天光晒。我認為如果林鄭不行這一步,除了「未知的政治理由」外,也許她覺得如此做示威者會意識到,只要再將行動升級,其他訴求,甚至更多訴求便可以達到。以後基本上真的是「人民作主」。
    如果你是示威者,不要很天真地以為,你收手,他們便會收手。事實上,我有些朋友由黃轉藍,FB他們POST的文宣,由最初20-30人like, 依家得1-2人like ,回歸變成沉默的大多數。BTW,其實6.16 並沒有200萬人,人數在於50-80萬人左右,不要相信民陣的數字 (只要將各界的統計7.1遊行, 6.9遊行, 比較 6.16 即可大約知道有幾多!)

    以上都不是重點,以下是一些陰謀論,有很多youtubers都會提及
    1.顏色革命。可能很多人以為今次香港運動是「民眾自發的」、「沒有大台的」,其實從佔中到反送中,背後都有不同勢力介入與支持。今次反送中計動的過程發展,與阿拉伯之春、茉莉花革命、烏克蘭..
    有何證據? 有組織地破壞和對抗警察,有物資源源不絕的支緩,有無盡的文宣...一班支持民運人士,頻頻接觸外國。當然,你可能會說,以上都是很合理,大家都為同一目標出力,尋求外國支持也很合理..
    well, 這方面自己想。

    既然已經撤回逃犯條例,現在追求的是什麼? 英國統治香港百年,都沒有給香港民主,(不要相信網上流傳說中共不想英國給香港民主,那是英國偏面之詞)但是在回歸數年前,突然又給香港民主? 與分裂印度的方法一樣。
    民主這麼美好,為什麼英美咁想俾你? 阿拉伯的國家,得到了民主,變成了怎樣?

    太長,其他有興趣下次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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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一直有睇Starman的書,網志,有聽講座,謝謝你平時分享自己的理財觀念和方法。
    我一直認為妳是有獨立思考的人,不會容易被媒體引導。
    所以想問Starman以下問題,了解妳是如何思考的。
    為何引用緊急法,你有否思考過原因?
    如果不引用緊急法,應當擺上立法會慢慢討論?
    一個高鐵站,被泛民拖佐幾多年?
    目前香港每一日被示威者破壞了多少?
    示威者回你一句「打的只是死物」。破壞容易,建設難。不痛心的人可考慮過建設者?破壞香港法治的五大訴求之一,全部人免罪,你可曾發聲譴責?
    香港當務之急是什麼?止暴制亂。
    暴力可以解決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嗎?
    只係一味追求所有的程序和決策都要全社會討論,全民商量嗎?
    香港出現的好多社會問題,發展滯後不就是政府被為反而反的人拖住,同時帶來社會民意分歧?
    200萬的數字想一想,是否真的咁多?香港幾多60歲以上的老人家?幾多小朋友?幾多外遊的人?扣曬無辦法出來的人是幾多?有無可能?路透社統計得20多萬。不如我們不要糾結遊行數字,當示威者聲稱200萬正確,有其他人聽過其他500萬人的民意嗎?如果大家咁追求民主和自由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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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鄭用緊急法立法何常唔係破壞壞香港法治?
      如果你認同佢既話 條例比佢有權充公其他人的所有財產
      咁係香港生存毫無保障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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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心痛香港的人問得好。
      把用緊急法無限上岡,說到等於極權社會,任意妄為。
      和在逃犯條例時,用豬肉佬劇無限上岡,說到好像是隨意捉人上大陸受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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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還有他們打的絕對不止死物,我在這裡留言都要擔心惹來黑色恐怖,打出聲的路人,威脅恐嚇發聲者。

    他們打爛發聲的人稍有關聯的商舖,針對美心,但針對優品360的已經超過誅九族範圍了吧?!

    假設有福建人因為與某些香港人結怨而打爛你的舖,就因為妳是香港人,你覺得有邏輯嗎?你認為這是極權的行為嗎?

    我不是為誰發聲,也不是有立場的人,但我希望大家懂得逆向思考,懂得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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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我不同意「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的邏輯,但無可避免地大多數人潛意識裡都運用這種邏輯思維思考。在大多數人眼中只有兩種顏色,不是藍便是黃,然而這種「分黨分派」的思維,只是搞政治的人想出來的一種分化手段。

    按以上的邏輯思維,大部份人認為凡是反對政權的施政方針的人,在現今社會上會被稱為「非藍絲」,即「黃絲」,即是支持暴力的一群,在內地人眼中更等同支持港獨的一群。

    大家要明白,在正常情況下大部份市民都不應該,也沒有這種能力大搞政治。不搞政治而理性的人只會講道理,想最佳的解決方案,大家都希望香港回復昔日的光彩,而非低層次地表達自己支持藍或黃的立場。

    在理性層面上思考,暴力(不論是抗爭者或警方)對社會而言都是一種社會成本,是無可置疑的,而這種成本大家都不希望產生,大家都希望儘快將之減到最低,而採取甚麼解決方法才是關鍵。

    當有人認為政府引用《緊急法》繞過立法會的正常程序立法有用,同時大家可能忽略了以此方式立法所帶來的影響,包括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獨立司法、三權分立的法治制度將受到重大挑戰,為政權凌駕法治打開了缺口。香港人或前線激進的抗爭者是否會接受這一套?支持政府的一方是否有十足信心此舉是一服即好的良藥?還是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一相情願的「良藥」?

    以上種種都是未知數,但從事實看來成效果似乎未見其利先見其弊,抗爭者的反抗意志被進一步激發,殘局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社會矛盾只會日益加深,我個人看不到政府「用藥」的這個方向能走到問題最終得以解決的盡頭。

    作為投資者、商人,怎會喜歡政治,更何況暴力?對我們金融界、商界而言,政治與暴力都是成本,我們當中(至少我不會)沒有人會利用政治和暴力來盈利。我希望重申的是,在我的思維當中沒有藍/黃,也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問題千絲萬縷難以分析),這些其實都不重要,不應該是重點,重點應該是如何解決/緩和當前社會面對的問題。想要去解決問題,就必先要想問題的根源。如果問題的根源是硬通過「送中條例」所引起,今次引用《緊急法》立法是解決問題還是重蹈覆轍、火上加油?這還未計算對香港司法機制帶來傷害的額外成本(對於違法的抗爭者,執法機關一直都在執法,因此暴力是治安問題,而非對獨立司法機制的影響)。這問題沒有絕對肯定的答案,但從社會不同取態人士的心理分析,大家可能又會得出不同的答案。

    大部份朋友、商界夥伴都勸我不要表態發聲,對生意和投資百害而無一利,更可能會引來持不同意見的人士誤會和攻擊,我也知道在當前局勢的壓力下不是所有人都能保持理性討論,也沒有道理可言。但我知道自己的身份除了是企業家、專業投資者外,也是香港人,憑良心說話比起一切來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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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Your post should be put "USA" replace the "Hong Kong".
    Please understand the base and the math, it won't lie.

    USA almost bankruptcy anyway because their income is from California, and then California income is from Hong Kong.

    If there is one example to said the Hong Kong polices are bad, there is over 10 times more examples about how bad those protests did.

    I am the one who born from Hong Kong and right now is the US citizen.
    I love democracy, freedom, Justice, and fair, that's why I am join the democracy party.
    And I will said I support the Hong Kong police to follow the law to arrest
    those protests. I hate terrorist, arsonist, extremist protests.

    不要白的說成黑,黑的說成白,不要指鹿為馬.
    200萬+1?曝眼?太子站死人?
    請拿出證據,謝謝.[Don't give the photoship pictures and videos like what Trump did from the white house before, it is waste time to watch those things, cause the real things I don't have enough time to learn alre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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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相信我, 在人類歷史上一切問題最終都是用由武力解決, 區別是需要用多少武力。香港問題是這樣,台灣問題也是這樣!

    蘇起:香港受挫 習勢加大對台施壓 首創「九二共識」 料美為台出兵可能小
    稱美推演交戰失利 改台現狀成事實
    ......

    蘇起又說,目前兩岸沒有任何溝通機制可化解緊張,美中也沒有戰略對話進行管理,雖然美中台三方都不希望衝突,但情勢脆弱到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觸發地動山搖。他認為,兩岸關係若再惡化,大陸可能對台灣進行外交或經濟制裁,甚至威脅動武逼美國談判,再由大國決定台灣前途,一如1984年由大國決定香港前途一樣,恐讓「今日香港、明日台灣」成真。

    蘇起指出,蔡英文自認兩岸若發生戰爭,美國會來救援,是嚴重誤判。蘇起說,近年美國兵棋推演美中交戰18次、輸18次,美國6月官方報告稱,如對手動武,在戰爭初期會有局部優勢,並很快造成既成事實,即改變台灣現狀,讓美國與盟友難以回應。因此他認為,若大陸對台動武,美方基於自身利益,為台灣出兵的可能性不大。

    美國之音報道,華盛頓智庫台美研究中心執行長陳以信上周在美政治網站「國家利益」(The National Interest)撰文,也稱蔡英文過於靠近美國將對台不利,如台被「融入華盛頓的全球議程(global agenda)」,可能進一步激起美中衝突,美須仔細思量是否要進行這場代理戰爭,並評估一旦北京在台灣議題上失去耐心,是否可能導致代理戰爭轉變為一場真正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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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準確地說,在人類歷史上一切重大糾紛和騷亂最終都是要用武力解決,區別是用多大武力。香港問題是這樣,台灣問題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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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我覺得除佐快速出禁蒙面法外無其他人提出更有效的方法去制暴(反對派巴不得繼續暴亂),除此方法我也想不到有更好的方法,但既然這是唯一能想到的方法,為何不嘗試?反對者除了不停指責禁蒙面法(無論是批判該法的內容 or 通過程序)是否有提出更加有效的止暴方法?

    Sam哥,勇武派都是如此思考所以出來暴亂,既然林鄭已經做了這件事,咁她宜家有無隨意充公任何一個人的財產?

    如果非要假設她去做如此極端的事,然後指著這個實際上連1%概率都不會發生的事情告訴大家這不是無可能不發生嘎,反對派和勇武派確實成功呼籲到大家憑這個想像來批判和指責林鄭禁蒙面法。

    就算林鄭會照你說,引用緊急法充公他人財產,胡作非為,到時自然所有香港人都會跳出來上街,但我見不到她會這樣做的可能性。

    只是就事論事,不代表我撐林鄭,我都有認為她有其他做得不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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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你認為林鄭此舉唔係破壞法治行為 咁你又點解認為示威者五大訴求係破壞法治?
      基本法同樣賦予特首特赦權
      點解咁多人會支持示威者 唔多唔少都係政府選擇性執法
      處理咁多示威警察真係無濫用職權 咁耐無一個警察需要負責?
      每次只係見到警察記者會講埋D滿口謊言
      如果要用同樣標準對待示威者 唔該對待警察一樣
      只是就事論事,不代表我撐示威者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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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理性分析。
      我也認為林鄭做得不好,但是不能因此而支持違法暴亂破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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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說理性分析是指心痛香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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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處理問題有多種方法,安撫人民方法,亦可以很多種,例如就721事件承諾調查,調查何姓律師與白衣人關係,承諾調查整件事情處理失當檢討改善,已可安撫某部份市民!令一方面依法處理違法示威示者,一視同仁,有違法就交由法庭處理!又例如市民懷疑731太子站發生不可告人事件,源於不信任,政府有義務去為警方澄清,公開錄影錄影片段以示清白,咁做又可以安撫某部份人又可以還警員一個清白!要平息事件,可以做到應該做,但見唔到政府意圖去處理,市民與示威者割唔割情況有分別嗎?點樣處理先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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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係,同意MC的看法,政府真的不懂澄清,好似啞口食黃蓮咁,如果是被人抹黑被人造謠,應該儘早澄清,不然有的群眾不明真相已經被輿論帶去先入為主的死胡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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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7月21日事件,可以參考下霍詠強先生將事件還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HH4pyWUn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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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覺得好容易嗎?先看看香港的黑媒如何布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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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Starman兄
    多謝你的解答。我認同你講的,抱歉我的部分內容都犯了你指出的邏輯錯誤「敵人的敵人是朋友」,我認同你該講法,如果社會都是這樣就事論事,理性討論的人就好。

    但我不認為暴亂純粹是因為所謂的送中條例破壞了香港法治這一說法而起(這一個說法本身已有爭論,如果送中破壞法治,那麼原本為了重判殺人逃犯而發起修例的公義呢??送中破壞法治正正是勇武派對全香港人不停宣傳恐懼的理由之一,但如何具體地破壞了法治,如何可見地破壞了法治(不要是大家想像的破壞法治),但至今除了想像沒有人指出證據。

    所以暴亂不是勇武派所宣傳的單純只是香港人追求法治、民主、自由這三者的問題,而是政治、經濟問題都有錯中交雜,而且不可否認暴亂確實有反映不少香港人的身分認同問題,而港獨確實是勇武派內心的訴求之一(但他們是不會光明正大地宣稱的)

    所以這麼複雜的病當然不是只靠禁蒙面法就可以醫治,我覺得這是香港政府無法強硬執法但又不能由暴力一拖再拖而選擇嘗試的方法。

    另外我覺得政府既然選擇了禁蒙面法,警察就應該嚴格執法,去發揮該法的震攝作用。但現在政府又怕著被社會輿論指責執法過度,在禁蒙面法生效後,警察反而對非法集會的蒙面者執法非常手軟,不敢拘捕,先呼籲非法集會的蒙面者要走快走,這樣的話,那我覺得政府真的還不如不要出禁蒙面法了,又要花上你說的法治成本,又要被人罵一輪,又要被勇武者升級暴力。

    政府應該點做?可能你覺得禁蒙面法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但我覺得這只是其中一步,我堅持的一點就是停止暴力,其他再對話再慢慢醫治,太複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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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你決不可以肆意讓政權凌駕法治

    簡直是笑話,由今時今日所見,香港的法治早已變質,
    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所謂的香港法治早已名存實亡,
    現在的法官一點都不專業及有立場,你唔好同我搬什麼法治出黎,
    你覺得政府唔掂我同樣地覺得現在既法治都係唔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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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本以為看Starman Blog的人也是知識分子,今天發現有一堆既得利益者,為了為持香港是賺錢的地方而放棄公義、自由,看似滿口道理卻原來行文中犯駁連連。
    本人也算是既得利益者,財務早已自由,但作為社會中的前輩,有責任為下一代建立安穩有公義的社會,而非個人利益大於一切的社會。
    以上自以為了解年輕人為何走出來的人士,行文中正正反映出自己跟本不了解前因後果,卻以錯誤的前設繼續推論,然後得出一個又一個可笑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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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一句講哂, 支持starman兄繼續講人話,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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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不用亂扣港獨帽子。

    分野可能只是大家是否接受以警權過大為代價來止暴制亂。
    或者說,對大家來說,法治是謀利的工具,還是不惜一切都要守護的價值原則?(法治並不以社會利益為依歸,正如終院判內地子女可有港人身份,又照顧雙非、難民等權利,都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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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啲人就係比利益蒙蔽左良知,佢哋覺得最終贏嘅都會係警察/中共/政府,所以佢哋選擇押注係佢哋身上。至於市民為什麼上街,理由係咩都唔重要,佢哋相信勝者為王,最後上街嘅市民都會被審判。
      好多人嘅價值觀,一早已經唔相信法治,民主,自由,因為佢哋相信勝者為王,有錢大晒。你要佢哋去守護佢哋唔相信嘅嘢,係冇可能。
      呢場係價值觀嘅鬥爭,好多謝starnman兄咁理性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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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其實尼幾年來,的地鐵站鋼筋有問題,求其話加固沒問題照去馬,沉降標準從20cm突然提高到150cm。已經足以反映禮崩樂壞。將的規矩完全破壞塞,的工程甘搞,會出人命噶。有錢賠又有何用?但我都勸Star man兄,真係少講算了,睇下現在連NBA都想封殺,實在也無謂作甘犧牲。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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