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2日 星期一

當變質的政權凌駕法治



「法治」是一種制度,不同的國家或地方在不同的政權下都有她的一套制度,該國的人民、政府、任何組織或身份之人士均須遵守這個「遊戲規則」。「遊戲規則」一旦訂立,不能任意更改,如需增減或修改也必須通過「制度」來進行。人民、政府、執法者、任何組織或團體都不能繞過制度「打茅波」。

「法治」與「人治」是相對的概念。「法治」的意思,就是一個國家/地方的任何社會事務,均是根據該國家/地方制訂的法律、規章來處理,而不是依照政府或政權,甚至是個別的掌權者或是執法者的意志和判斷來處理。這就是「法治社會」與「人治社會」的分別。幸運地,我們一直都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的地方。

多年來,香港的法治和獨立司法系統在國際上是被高度認可的。作為香港人,我對香港的法治充滿信心之餘,也為此而感到自豪。儘管香港已回歸中國,成為中國的一部份,為保留香港在國際上的獨特價值,兩地在回歸後實施「一國兩制」政策,使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中的「獨立和可靠的司法系統」得以保存。

國際金融機構、跨國企業用行動和資金身體力行地為香港法治、獨立而可靠的司法制度投下了信心的一票,因此世界各國的資金和人才都匯聚香港,使香港成為一個世界罕有的國際金融中心,在國際上擁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崇高地位,這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

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尊重法治,因為這是社會「遊戲規則」的根本,有規則社會才能有效運作。然而,不同國家政權下的「法治」顯然都有差別,當一個政權的本質改變或「被改變」,使原有法治精神的根本被動搖,則我們作為市民,除了做一個「好市民」去遵守現有法律外,更須要提升一個層次,運用獨立思考判斷事情的合理性,然後進而再提升上另一個層次,我們須要思考改變現有政權本質的「外力」背後的意圖,而不是抱著事不關己的態度,冷待這些「暫時不影響自己」的問題,盲目服從政權的權威。

當一個政權因為一些政治目的,意圖「合法」地通過或處理一些事情時,人們就要有「不認同」的意識,並不能因為純粹為尊重法治,而不去思考法治以上的問題,因為「法治」會因為政權本質上的改變而慢慢有所變質。

今天,我們的香港生病了,今天的社會很可憐。我作為一個80後,有自己的事業,算是生活無憂的一群,我承認我對「政治問題」的底線已比較低,但面對今天香港的「政治暴力」,我認為已觸碰了我的底線,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再有絲毫的妥協。對於踏入「收成期」的人而言,他們普遍傾向願意以「妥協」或「接受現實」去換取今天的「繁榮安定」。或許,當權者就是看中這一點,選擇在今天香港這個繁榮社會,意圖無聲無息地進行「收割」。

我不妥協,並不等如我認同或鼓吹暴力抗爭。我尊重法治精神,尊重「遊戲規則」,參與得這個「遊戲」就必須要遵守現行的規制,但我不滿任何「力量」強行、不合理地試圖去一步步改變我們現行國際高水平的規則和制度,這是更暴力的暴力。

送中條例,若非100萬人、200萬人上街,條例早就被強行通過了,而香港現行的高度自治的獨立司法系統將會出現瑕疵,國際投資者將會對香港失去信心,影響非常深遠。

看見一班90後和00後,他們是我的後輩,我嘗試站在他們的立場,他們的人生只是剛剛開始,因此他們會較直接看到社會上的問題,甚至乎我認為他們所看到的問題比我們更長遠、更高層次,因此才會有這種激進的抗爭行為。

不論是警察抑或示威者,他們都是這次「政權暴力」抗爭下的磨心。在我眼裡,在事件發生前他們本質都是無差別的香港人。看見香港如此撕裂,我很心痛,也憤怒有政權為了統戰的「偉大」目的,令香港如此分化。

事情發展到今天,令我最失望的是政府竟然對民意的視若無睹。對多年來一向重視民主自由的香港市民來說,是一種「強姦」。全民激動是因為大家都親眼看到政權的變質,連政治敏感度較低的中產階層、商界、政府公務員,以至各個專業階層人士也群起反抗。以前我們香港人只須努力工作,專心投資,香港日常發生的政治都是「小問題」,因為我們都認為香港的法治可以守到這一關,但今時今日,在現今的政權局勢下,我們知道已經不行。

「法治」是一種制度,雖然我們都清楚法律不可能完全公平,但它仍是公認下最好的制度去維持社會的運作,因此我們都需要遵守和保護我們的法治。唯一有能力改變現有法制的是政權,因此若有政權意圖不合理地、不理民意地強行改變我們現有的法治基礎,我們就必須要努力去守護。否則,規則一旦改變,十年後,二十年後,香港還會是香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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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則留言:

  1. 我相信這是香港人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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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認同,當没有法治,香港就會成為一個普通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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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不喜歡便離開吧,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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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想不到會由你的文章中看到這番言論,身邊有唔少踏入收成期嘅朋友,對於佢哋來講繁榮穩定絕對大於一切。抱住「If you cannot beat them, joint them」心態的人也不少。法治嘅崩潰,有時除咗極權之外,人民的不作為也是很大一部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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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可是支持暴力抗爭和5大訴求,香港的法治死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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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白衣人未有人比起訴
      警察濫權未有人停職
      帶頭破獲法治
      首先就係香港政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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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白衣人出現之前,法治已經被暴力破壞了足有一個月以上,警方面對用暴力破壞法治的人,無能為力。
      警察不但對暴力抗爭的人不能執法,還要被起底,家人兒女被欺凌。
      由於法治不彰,對暴力破壞香港的人不能執法,於是產生破窗效應,有更多人不去守法。
      這樣下去,香港的法治只能死得更快、更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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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所講嘅不能執法,已經拉咗700人。請問有幾多白衣人,藍衣人,紅衣人被拉。721事件,赤裸裸嘅警黑勾結,你睇唔到。你所講嘅破壞法治,冇錯就係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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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當警權不斷咁擴大,毫無約束,之後係收唔番。你同黑社會交易,最終你係要付出代價。而呢個代價會由你我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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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認為討論陰謀並不是解決爭議的好方法。
      比較好的方式是,把証據提交上法庭去,然後由專業而中立的法官去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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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市民唔守法, 就代表警方可以濫權 包庇黑社會?

      講到暴力抗爭,起底既人冇人比人拉咁
      但警方濫權、縱容黑社會呢? 無一個被停職/起訴
      如果連呢一點都做唔到, 如何彰顯法治, 平息民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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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要求對暴力破壞社會的違法行為,對暴力攻擊執法者的人容忍、特赦。(答應5大訴求。)
      同時要求針對另一邦(攻擊執法者的敵對者)的違法者進行執法,消滅。
      同時亦要求執法者只能被暴力對待(已經出動到汽油彈),不能用暴力反抗、拘捕。
      這樣才是公平、合理和實際可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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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對暴力破壞社會的違法行為,對暴力攻擊市民的人容忍、特赦 (黑社會0起訴)
      同時暴力對待, 起訴抗爭的香港人 (鎖48小時後即起訴)
      請問這又是公平、合理嗎? 看到這不公平的對待, 相信有良知的人都會感到憤怒

      5大訴求, 如果連最基本的獨立調立委員會都不敢成立, 如果減少民怨呢? 這是不實際不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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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是5大訴求,而不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一個訴求。
      第一個訴求的逃犯條例,其實已經答應了,可是仍然要在字眼上咬著不放。
      沒有違法暴力,便沒有暴力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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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5大訴求, 其實現在各界最支持的只剩一個, 就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而政府暫時仍未應承
      第一個訴求的"撤回", 其實係有法律定義, 而政府現在的"壽終正寢"只是行政上意義
      大家執著是因為政府有反口前科, 原因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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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針對「撤回」的法律定義,只是要繼續破壞下去的藉口而已。
      欲速則不達,政府如是,反政府如是。
      暴力破壞,損失的是全香港人。
      按現在的情況來看,未來的自由和民主進程,很大可能會弄巧成拙,不進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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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根本身有屎,先驚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其是,非其非,一個事實(示威者暴力)不能肯定、否認、遮掩另一個事實(警黑勾結、政府帶頭破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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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是其是,非其非,示威者的違法暴力行為,造成了社會的混亂。
      而示威者的違法暴力取態,是因為得到一部分的市民認同和支持。
      可是他們並不理會其他不認同他們的人,強迫其他人不能過正常的生活,反抗的人甚至會受到攻擊。
      法治亦同時遭受到破壞。
      所以首先是要停止違法暴力行為,停止支持違法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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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所以呢?偷竊,說他意圖謀殺?現在有人說示威者沒錯?示威者有說他們沒錯?示威者道歉是做show, 警察絕不認錯是因為在秉公執法?所以指向警方的不利證據都是fake news, 因為示威者有暴力?有法不依,執法不公的是示威者?各國發旅警是因為遊行還是因為元朗無差別打人?現在大家是在為示威者辯護,還是大家在支持法治嗎?現在誰更暴力?現在是誰縱容暴力?有示威,是不是就代表警察可以well paid的情況下包庇support police的人打人、斬人?支持法治,就代表認同示威者的行為嗎?支持徹查,就代表為了給示威者開脫?請問,你有理會過沒去示威,但被白衣人、藍衣人、紅衣人追打,甚至斬傷的人的心情嗎?請問你有理會過那晚,在葵芳地鐵站工作的工作人員的心情嗎?請問,你有理會過721當晚坐地鐵回家見家人的人,卻無辜被打的心情嗎?請問,你有理會過那些一直以來盡忠職守,而最近一直被市民厭惡,當成過街老鼠的警察的心情嗎?請問,你可有父母妻兒親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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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要求答應5大訴求,還不是破壞法治嗎?以義士稱呼,不就是說他們沒有錯嗎?
      在如此的違法暴力下答應他們的要求,也是變相的鼓勵更多的人以違法手段去爭取自己的所需,還何來法治?
      要法治就要停止支持所有的違法行為,爭取依法處理所有違法事件。
      無論黑衣人、白衣人、暴徒還是警察,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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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不要莫須有,香港有言論自由,以言入罪,叫文字獄。
      希望你任何場合都會講:無論黑衣人、白衣人、暴徒還是警察,一視同仁。
      而非單方面指責示威者,此外,指責他人做錯時,亦要逆位思考,是否尚有其他人/團隊失職,導致事件失控。LAST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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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是誰莫須有?是誰以言入罪?說道理變成了文字獄?我甚麼時候說過要選擇性執法?
      我主要就是說不應該支持暴力抗爭和5大訴求,這些都是破壞法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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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你同意「無論黑衣人、白衣人、暴徒還是警察,一視同仁。」
      很好,那才是法治社會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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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此君之所謂 LAST REPLY,已經不講道理,淪為一堆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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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可惜法治--香港核心價值之一, 已失去左一大部份了, 唔止今次, 係97以來N件事件加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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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Starman兄,對不起,以前當你說香港只是一個功能城市時,我一度以為你也是那些自私的經濟動物一份子。現在我對你徹底改觀。
    現在的激化對立,五大訴求只是燃線,始作俑者是政府對民意視若無睹、強行霸道及法治的不公。示威者暴力衝擊被拘捕,受法律制裁,我無話可說。但警方濫權、縱容黑社會無差別打人呢?集體藏起委任證過度暴力執法呢?冒充示威者衝擊呢?沒有一位濫權失職的警察被拘捕調查革職、處理元朗襲擊的警方沒有任何一人需要問責,一個都沒有,連獨立調查都不行!示威者犯事會被捕,但警察永遠不會。他們是真真正正站在法外之地,完全不受法律約束的一群。
    還有,政府搞成這個亂局,令社會前所未有的對立分化,那些高官權貴有人負責嗎?有人受懲嗎?我實在看不見政府有任何要溝通的意思,社會怎樣和解?還是這根本是政府為破壞香港法治的特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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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係有一些人眼中,權貴政府永遠都冇錯。佢哋對一啲權威永遠都心存敬畏,對低下層,永遠都係打壓。多謝你為香港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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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向對Starman兄都如風兄般的感覺, 見到此文感覺到Starman兄對香港的感情, 塘人在此一樣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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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跟以上的風兄和塘人兄一樣,以前是誤會了Starman 的立場了,先要說一聲對不起。

      現在回想起來,董伯和曾sir 的日子還算是緩衝期,CY 和林鄭直接把香港過去建立的法治形象都破壞了。所謂法治,不是用嚴令讓人民守法(rule by law),而是大家,包括執法者都遵從同一套遊戲規則去玩。現在的香港就面對着這種「我就是法律」的管治單位呢。

      香港過往的成功,除了天時地利也包括大家默認的這一套遊戲規則。按政府的方向,香港很快就會失去自己的獨立地位,距離廣東省香港市大概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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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一生人除了追求經濟發展之外,民主、自由和公義等核心價值,才是人之所欲。看見滿口謊言的政府、建制派、警隊,我們不能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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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如果法治,是和民主自由一樣,是什麼價值連城,以致值得不惜代價爭取的理想,那我想閣下也該先給它一個具體定義,以便釐清它的價值。

    另外,如果它的本質只是附隨於政權之下,可以被有心人隨意操弄的事物,那除了由完美的神掌權以外,有可能把它永久的守護著嗎?還是,如果完美的神並不存在,一切都只是空中樓閣而已?

    解答了以上問題之後,我們才能說服別人"代價"是否值得付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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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需要理解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是不可行的!

    匿名2019年7月25日 上午11:59
    獨立調查是奪權的第一步,目標是打掉林鄭的所有行政權力。
    獨立調查無可避免要委任法官,法官基本上是大律師公會和親歐美一黨,他們的建議只會削弱港府的管治權。

    5354Quan2019年7月25日 下午6:37
    我衹可以講,若果社會上人人自律守秩序(其實法律不過是以文字寫定附有刑責的秩序,以刑責嚇阻人去守秩序的所謂社會契約而矣),社會就沒有罪案發生,律師和法官這兩個行業,就可有可無。今時今日這兩個行業之所以有這樣高的社會地位,都是他們教唆其他人,如何可以不守秩序以獲利,又不需承擔刑責的結果。因此用法官或大律師主持調查,永遠不可能政治中立。

    港英年代的調查,必然是在事件平定下來才會進行的。其作用是尋找既有施政手段失效的社會因緣,作為繼續管治時如何重建威權作參考的,不是用來追究責任誰屬的。

    今次事件,若在現時由法官去主持獨立調查,我打賭一定不會得出是外部反共力量策劃的。祇會是政府不理民意,施政一意孤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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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文章的作者在留言中也解釋了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是不可行:

      https://dreamandinvestment.blogspot.com/2019/07/blog-post_16.html

      在此亂世, 只餘下極少數能夠獨立思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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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認為,樓主以及這裏有些朋友對法治,民主,自由的追求,都是葉公好龍而已。

      獨立委員會成立了也好,如果沒有得出想要的答案,那就借用 starman 兄的金句:是"法治精神的根本被動搖",要"運用獨立思考判斷事情的合理性,然後進而再提升上另一個層次",以及不要"盲目服從政權的權威。"

      然後,即使要燒了機場,還是剷平了中環,看來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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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Starman 兄,一直覺得你很宏觀看事物,但你有沒有認真詳細看過逃犯條例內容 ? 通過後真的像傳媒所說恐怖嗎? 修訂逃犯條例已將跟經濟犯罪的絕大部分抽起,只是有立場的媒體不斷恐嚇香港人。當然,內地法制令香港人失去信心,但香港呢?有法庭把關,香港人由什麼時侯開始不相信法庭? 這逃犯條例早在1998年張子強案後由李柱銘提出,但你看他現在怎說?

    至於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或換出'撒回',你認為宣佈後示威者會收貨?經常掛在他們口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其中一個訴求'釋放被捕人士',香港法治充許?

    年青人經常說,因為政府不聽,沒辦法,只好用暴力手段,原來所謂堅守法治的人,要用破壞法才解決他們的問題,什麼思維?

    再看看暴力,有心人先挑起仇警情緒,防暴過程警察無可避免犯錯,有心人利用網上平台無限放大,白衣人一事,為何999當晚有二萬個電話同一時間打入?這疑點有人提起嗎? 近日,暴徒有組織,有計劃地將暴力升級,警察若然跟以前一樣,進退失據,只會越來越激,越演越烈,無可避免地用更強硬的手段去對付,可能你不認同,但認同的人已不能在社交平台發聲,會被批判,變成無耐的沉默大多數,那麽我的民主往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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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痛心既係好多人讀咁多人財商咁高都唔能夠有獨立思考...
      或者毒媒既影響真係好大,永遠只選擇性地報道,永遠只會影警察如何使用暴力然後大寫文章,
      什麼記協教協港台教會大律師公會通通都是黃底反共反港府,這些人有公信力嗎?
      我為被洗腦既人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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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無錯, 什麼律師醫生護士老師記者大學生通通都是錯的
      只有林鄭永遠是對的
      記得叫你子女唔好讀書 會讀壞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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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無講過林鄭是岩定錯~你地既思維就係好鐘意強加係人地身上?
      乜野"只有林鄭永遠是對的"你講咋唔係我講~唔好老屈!!!!
      我子女讀書就唔會讀壞腦既~無腦既父母就只會令子女學壞腦

      香港就係有你班人唔同意見就不停攻擊對方~
      我為你既下一代感到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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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什麼記協教協港台教會大律師公會通通都是黃底反共反港府,這些人有公信力嗎?"
      "香港就係有你班人唔同意見就不停攻擊對方~"
      攻擊對方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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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唔好同我玩捉字失啦~只顯得你更幼稚

      "什麼記協教協港台教會大律師公會通通都是黃底反共反港府,這些人有公信力嗎?"
      呢句我明顯係問有沒有公信力,如來見到攻擊???

      "香港就係有你班人唔同意見就不停攻擊對方~"請問呢句有何攻擊人???

      >>>記得叫你子女唔好讀書 會讀壞腦

      自己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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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咁請你解釋下點解人地同你唔同你意見 就話人係黃底反共反港府 呢句冇攻擊人?
      同埋我邊一句有攻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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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平時我都係睇財經冇留言 但係見到比較片面既理解希望澄清一下
      1. 法庭不能有效把關, 只要有申請要求, 法庭只能批准個案去內地, 不能作出審判, 所以律師們都遊行抗議, 發表聲音, 亦曾有學者建議港人港審修訂, 非香港人可移交, 香港人留待香港法庭審判

      2. 撤回如果如同壽終正寢, 何不抒解民怨, 帶領香港走出困局? 相信暫緩有暫緩既意思, 政府並冇打算撤回條例修訂工作

      3.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根據6月到8月既民意調查報告, 不論是年齡層, 各學歷人士, 均有8成贊成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以尋找真理, 真理會愈辯愈明, 亦係維持法治之根本
      3b.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我對此有保留態度, 我相信犯法人士已經有覺悟入獄, 如以前戴耀廷等, 負責任的表現, 他們的訴求相信目前只能答應1及2, 較為合理

      4. 年青人的暴力問題, 不論汽油彈 丫叉 等等是否示威者使用, 對社會做成傷害是確實存在的. 始終有堵路等相信是示威者所做, 問題始終要解決. 但經政制手法目前會被DQ, 政治審查, 面對政權將玩法改成只有自己人才能玩, 我只能說體諒示威者, 他們的確是在為香港政治及未來踏出了一大步

      5. 支持警察是合理的, 但盲目是不可以的, 警察執行武力程度已經遠超人道水平, 沒有根據指引使用致命武器, 如同謀殺, 拘捕毒打, 拘留期間不人道對待被捕人士, 假如警察能夠專業持平執行職務, 民心所向的話相估市民對警察一定加倍尊重 (根據民意調查, 警察跌到歷史新低, 從各方面例如商場, 私樓貼上不歡迎警察等等亦已驗證), 甚至運動持續不了這麼久
      5b. 白衣人一事,為何999當晚有二萬個電話同一時間打入, 記者有要求分類提供是從何打入, 是否都是香港市民/示威者打入,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可解決此事
      5c. 已不能在社交平台發聲, 其實可以, 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利, 如果有理, 嘗試以理服人

      總結一下: 我自己屬於中間派, 相信真理愈辯愈明, 大家無需要互相標籤, 大家都係香港人, 心平氣和坐低, 以理服人, 宜家香港似係藍黃對立, 到底始作俑者係邊個呢? 政府其實可以做既事非常之多, 但係就唔願意踏出第一步, 只靠警察鎮壓, 是否一個好選擇呢? 5大訴求, 其實1同2, 即係撤回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係能夠平息非常多既民憤, 我都已經收貨, 中間派溫和派相信都會支持政府找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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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冇得修改, 我想補充少少既係
      最近政府既管治由法治變為人治既表現令人擔憂
      任何問責制亦已失效
      警察監警會不能互相制衡

      這些事實其實最後可能需要政治政制改革才能解決
      我立場其實不需要雙普通, 但如果沒有人民力量的制衡,
      必需有相應的力量, 如有效獨立的問責制度
      以確保政府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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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完全同意VC兄的說法,成立左又點?選D咩人負責或要D咩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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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黃藍是政見 黑白是良知
      請問你還是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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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的黑,是我的白。我的白,也是你的黑。
      所以隨著政見的分異,有很多人都不能被稱為人了。

      請問閣下,有沒有想把異型消滅,光復家園的想法?
      當大家都以行動付諸實行時,這個家園將會被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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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最恐怖是記者和傳媒,他們可以控制人們對事物的觀感,就像廣告一樣,威力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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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左中右都睇,包括cctv/外交公署/微博,媒體最多十點講7點,但官網.......十點,佢哋只講第11-1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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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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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九十兄: 多謝你大篇幅的回覆,雖然有些觀點不盡相同,但大家仍是為香港好,如果每個平台可以這樣理性討論就好了,但現香港人已被情緒主導,有理也不能服人,只有互罵; 我同意政府可意多做事,希望年青人也不要用暴力去解決問題,對香港也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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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大家諗下, 警察制止唔到暴亂, 結果會點? 後果好大獲, 應該諗下點樣停好過, 唔係再問誰對誰錯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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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們已經有相當一部分人認同了以「攬炒」為手段,毀交通、堵機場、壞金融等手段層出不窮。
      支持他們的人,同時也在支持「攬炒」。
      種甚麼因,便會結甚麼果。
      可憐很多沒有参與的香港人要陪葬,承受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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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偶然看到這裡,作為大陸人在香港,我理解對上面的不信任,認可和平理性的申訴。但老實說我並不認為年輕人能比更有閱歷的人看的更深遠。無可否認如果是很年長的既得利益者也許會有失偏頗,但整體而言,更不能指望年輕人看清楚并拿捏好處事的度。更無法理解的是,對警察公信力的如此踐踏可以理所當然的認為是對的。我在西方國家讀書學習工作時和大陸一樣,都在塑造警察軍隊的公信力,因為這是穩定的根本。警察的公信力被打壓到現在,即便事情平息了,以後警察這兩個字在香港也沒有了意義。因為我可以用人數輿論來定性一波人,包括政府。

    而且我從6月開始大陸/香港/國外討論報導都在看,結果我只在大陸自媒體上看到了詳盡的修例內容的說明解釋。如果說這些出自大陸的內容有偏頗不可盡信,那麼為什麼香港/國外媒體從來沒有詳盡解釋?更多香港同事和我聊天透露出的就是因為不信任,所以一切免談。這樣的處理方式真的是合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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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政府沒在傳媒新聞與論上做好工作,祗以為可立法通過就可以,结果道德高地被人佔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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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作者只不過感嘆香港變成甘姐,并沒有表明立場,況且呢場運動雙方都有錯,政府亦有處理不當,其實不必要那麼衝動,大家以後仍要在這片土地生活下去,暴力是解決不了問題,經濟仍會因這而斷送前程,到時侯大家生活只會更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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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點樣靠警察制止? 宜家每星期拉幾多人?
    拉一個人, 下星期前線多三個人
    仲唔明?
    警棍係治唔到港
    拉晒番去, 拉一萬幾千人之後個社會會安寧?


    政權唔嘗試去解決
    只用警察去打壓
    用投資去講
    就好似你接完火棒唔止蝕
    祈求會升番上去俾你平手放走
    咁樣叫理性嘛?
    林鄭咁樣做叫理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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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支持暴力是最岸居的行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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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實在難得您這種香港人,雖然我不是土生土長,但我認同這種理念,畢竟都想下一代有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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